各学院:
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审核评估的要求,现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院要加强对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根据《湖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见教务处网站)的要求组织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指导,保障质量
指导教师要主动了解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情况,对论文(设计)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督促学生进行修改完善。
三、科学评价,严格答辩
1、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科学和慎重评价,评语紧扣内容、切合实际,不可千篇一律;同行专家评价要求客观独立,不可照抄照搬指导教师评价;指导教师和同行专家评语一般不少于50字,须由相关老师本人手写、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填;
2、答辩小组成员除答辩秘书外安排3至5人,根据论文(设计)的完成和答辩情况作出评价,一般不少于30字,答辩意见可由他人代填(但不得由该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或同行专家填写),须由答辩组长本人亲笔签名。
四、认真总结,规范存档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分析总结表》,按《湖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规定的流程,将各专业教学档案及学生个人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顺序存档,不得出现顺序错误和内容缺漏。
教 务 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