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决定开展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奖励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3年暑期至2014年5月,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符合《湖北大学奖励学分实施管理办法》(校教字[2006]24号)(附件1)规定,应获得奖励学分尚未认定的,均可申报。
二、学分录入
今年起,使用新版教务系统录入奖励学分,请各学院学工办通知学生本人上网登记奖励学分。
1、学生如实填写《湖北大学奖励学分申请表》(附件3)、在网上录入奖励学分(网址:http://www.sgwdf.com,录入方式参考附件2),准备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连同申请表一起报学院学工办备查。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相关奖励学分由教务处录入系统,学生不得录入。
3、奖励学分涉及的名目如果是系统中尚无备案的,须由学院将书面申请(附件4)和有关佐证材料报到教务处,教务处予以审核备案后方可由学生录入。
4、如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潘毅楠,电话:88663846)。
三、学分审核
各学院要确保奖励学分佐证材料的真实性。5月23日前学院向教务处实践办提供《奖励学分统计表》(系统可直接打印,操作方法见附件2)、奖励学分佐证的原件(必须按《奖励学分信息表》顺序排列好,否则不予审核)、复印件,本次审核工作各学院不需向教务处提供《湖北大学奖励学分申请表》。
教 务 处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