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大学本科生对外交流学习课程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教学字[2015]11号),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对外交流学习课程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及要求
依据教学字[2015]11号文件要求,参与对外交流的本科生根据个人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申请,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情况进行审核,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审批通过的课程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依据本校课程信息记入教务系统。
二、办理截止时间:2015年9月9日(周三) 下午5点(逾期不予受理)
三、说明事项
1、本科生对外交流学习课程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初一周内完成,错过本学期办理时间的,可在下学期申请办理。
2、相关文件及附件可在教务处网站查阅:http://www.sgwdf.com/admin/news/1570.htm。
教务处
2015年9月6日